2004年12月24日,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,宣布对“中国第一大款警察”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。原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犯受贿罪、贪污罪和重婚罪被依法执行注s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在庄严的公判会上,林福久大声喊道:“我冤枉,我都已经交代了,为什么还判我死刑?”临死之前,林福久为什么还大呼冤枉呢?
无疑,作为一个曾经的“执法者”,今天林福久呼天抢地也没有用了。但是,他临刑前的呼喊,无疑将凸现他在中国官员腐败档案里知法犯法者的丑恶形象,作为反面教员,林福久已经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,千秋遗臭,万代唾骂……
建筑在沙滩上的理想
林福久曾直言不讳地对纪委调查组描绘过自己的少年心态。他说我小时候在农村就发誓:一个是地位我要争取比别人高,再一个是钱应该比别人多。
然而,林福久像许多贪官一样,并非生来就贪婪放纵,就飞扬跋扈。相反,他也曾有过积极的人生追求,有过清教徒般的纯洁品质,也有过天堂般的美好理想。他的早年岁月,他的不凡经历,他的人生搏击,和他后来疯狂地敛财贪色的劣行,却有着天堂地狱般的强烈反差。
林福久1950年4月25日,出生在辽宁省海城县的一户农民家庭,从小家境十分贫寒,兄妹4人,他排行老三。父母虽然没有什么文化,但和所有的家长一样,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,懂得知识对一个人的重要,因此,父母对于爱写爱画,从小就聪慧过人的他格外偏爱。
然而,当时他家庭生活实在困难,一家人常常吃不饱,穿不暖。对此,父母只得忍痛割爱,放弃对其他子女的培养,只想保林福久一人读书。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集中优势兵力,把全部力量都投放在一个爱学习、有希望的子女身上,才能取得实效。
尽管后来文化大革命打破了父母的梦想,但是林福久随父亲进城后,还是那样爱写写画画,还是那样爱舞枪弄棒。尽管父母不知道他写的、画的这些有什么价值,但还是把他看成惟一的希望。他要什么,父母都尽量满足,把他惯得脾气大长,在家里就养成了说一不二、惟我独尊的坏习惯。当然,林福久也萌生了出人头地的强烈欲望。
俗语说,穷人的孩子早当家。林福久自幼就懂得生活艰辛,就懂得家庭对他的厚望,更懂得读书求学,是他跳出农门、改变命运、在城里站稳脚跟的惟一出路。因此,在求学的路上尽管十分艰辛,但他从不流露畏难情绪,始终顽强努力。
他小小的年纪,每天走上十多里路到镇里总是放着一把小挖刀、一把镰刀,因为放学后的路上,他不是捡几十斤柴火,就是挖一大筐野菜。常常是走一路,挖一路,割一路。由于他年龄小,皮肤嫩,无论是每次背几十斤柴火,还是肩上挎着沉重的背筐,他都咬紧牙根背起来。这股狠劲儿,特像他日后贪财的那股狠劲儿。而回到家里,他还要剁菜喂j喂猪,因为每次到集市卖j蛋的钱,尽管三角、两角的,但是日积月累攒下来,就能够交学费。
他小时候从来没有买过新衣服,总是捡两个哥哥已经打了补丁的旧衣服。他上学带的饭,数年一贯制,就是咸菜窝窝头。
后来,父亲进城当了一名工人。林福久一家人,也随着父亲迁到了城市。
据林福久的小学同学介绍:“读小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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